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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南章丘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4-11-20 20:21:36事业单位166 收藏
  2014年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在章丘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须在2014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等。同时,在职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4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还要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个别岗位拟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数低于1:2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实际面试应试人数只有1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其聘用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符合进入面试比例岗位的最终聘用人员最低分数,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实际没有面试应试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四、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个人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参照《山东省录用考核办法》规定实施考核。

  应聘人员因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和进入聘用范围人员名单均在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填写聘用审批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招考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83361566   83212220

  咨询电话:83212220   83228400

  附件:2014年章丘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