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安庆市宜秀区播音主持招聘公告
主持试镜:在演播室,按照规定的节目内容进行电视节目主持,录制成电视画面,根据镜头表现和效果计分。
各专业测试(试镜)考生按时到宜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专业测试(试镜)通知书》(领取时间将在区相关网站公布)。凭《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试镜)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自备服装并自行化妆后到指定地点录制试镜视频。
试镜时间、地点见《试镜通知书》。
六、考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专业测试(试镜)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如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确定;如以上方法还不能确定的,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秀区人民政府网、宜秀先锋网、宜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2014年宜秀区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宜秀区人社局 0556-5939272
监督电话:
宜秀区监察局 0556-593904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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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2014年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