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南龙里县招聘事业单位简章(20名)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八)不能在考察期间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九)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有关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考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5287506(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咨询电话:0854—5631967(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5632121(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或0854—5635135(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办公室)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