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4年秋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4年秋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巴中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合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巴中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本次市直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27-5264610)、巴中市教育局监察室(0827-5255529)。
十二、特别提示
(一)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巴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827-5262708,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