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巴中市平昌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11-19 19:17:38事业单位253 收藏
  2014年巴中市平昌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9日讯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12月5日前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pcjyty.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其所缴费用于2014年12月5日至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包括在平昌县境内服务的各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12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巴中市平昌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后,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具体将于2015年3月中上旬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体检

  平昌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分高者进入;如专业考试分也相同,以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高者进入,如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再按加试成绩决定进入体检对象(下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对外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专业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专业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专业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选岗

  (一)人员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为参加选择岗

  位人员。

  (二)选岗办法。本次考试按招聘学科(岗位)拉通排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该招聘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因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学科(岗位)已参加专业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相应学科岗位选择。

  (三)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地点及乡镇初中(小学)具体招聘学校将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网站通知。

  十一、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参加选岗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