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招录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2015年度招录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消防部队是一支公安机关领导下的现役部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是消防部队干部的
(一)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学员接收入伍后,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年,共分入伍强化训练、业务技能集中训练和基层当兵锻炼、岗位任职培训等四个阶段,在此期间接收对象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要经承训院校或单位综合考评,如有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退回毕业院校。
附件: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度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度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婚姻状况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身高 | 裸视 视力 | 左 | |||||
体重 | 右 | |||||||
出生地 | 籍 贯 | 生源地 | ||||||
学 历 | 学校性质 | 学习形式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学 位 | 毕业时间 | 学制(年) |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
在校担任的学生干部情况 | ||||||||
获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