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人社部发〔2010〕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四、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规定网站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发布的最新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计划、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城阳人才网(www.qdcyrc.com)予以公布;
3、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7866460(工作日接听)
咨询电话:0532-87863012(工作日接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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