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山东省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武警山东省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一、部队简介 武警山东省边防总队是国家部署在山东沿海地区和开放口岸、执行公安边防保卫任
五、分配去向
毕业生经培训合格接收入伍后,根据报考意向进行分配。边防部队考生一律安排到乡镇以下驻地基层一线边防派出所岗位工作。个人必须服从分配且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六、职级待遇
接收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具体规定: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现役干部的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个人填写递交的报考信息及审核材料齐全、真实、准确,凡不按要求报名,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人本人承担,并将视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我总队不安排考生单独参加招生相关活动。招录过程中,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按成本价收取必要体检费用外,不会收取考生其它任何费用。请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
八、报名材料投递地址
地址:武警山东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667号)
邮编:250014
咨询电话:0531-8519763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5点至17点)
附件:
编号:
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山东边防总队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1寸彩照) | |||||||||||||||||||||||
民 族 | 籍 贯 | ||||||||||||||||||||||||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 政治面貌 | |||||||||||||||||||||||
身高/体重 | cm/ kg | 婚 姻 情 况 | |||||||||||||||||||||||
身份证 号 码 | 生源地 | ||||||||||||||||||||||||
毕业院校 (填写到二级学院) | 学习专业名称 | ||||||||||||||||||||||||
专业学科门类 | 入学时间 | ||||||||||||||||||||||||
是否服从调剂 (对应的打“√”) | 是( ) 否( ) | ||||||||||||||||||||||||
学校性质 (对应的打“√”) | 985、211工程院校( )省部属重点( )公安院校( )其他公办学校( )独立学院( ) | ||||||||||||||||||||||||
培养性质 (对应的打“√”) | 统招( )自费( )委培( )定向( )专升本( )预科( ) 其他方式( ) | ||||||||||||||||||||||||
学 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