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天水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44人)
5.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8日每天8:30至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天水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50元。
网上缴费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以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县区考务办审核后,报市考务办审查同意方可更改,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8日18:00前。
6.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0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
7.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有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报考教育类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外地生源考生与天水籍居民结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市直教育类和县区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含教育学、心理学),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资料:2014年天水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天水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
综合类: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 11:30
教育类: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 11:00
4.笔试地点:市直岗位(含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小学任教岗位)应聘人员在市直考区(秦州区)参加笔试,县区岗位应聘人员在岗位所属县区考区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要求内容齐全、照片清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出来后,由市人社局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发布。
(三)面试
1.本次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教育系统和个别确需面试的岗位,可进行面试。有面试程序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市直岗位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县区教育系统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1.5的比例(逢小数进1取整)确定面试人员,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如个别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或1:1.5(县区教育类)比例的,60分以上者(含60分)进入面试, 6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无面试程序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市直单位的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邀请市人社局和相关部门监督;县区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区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邀请相关部门监督。
3.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3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结束3日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将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及各岗位排序情况报市人社局。
5.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分别对市直和县区进入体检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按岗位分别由市、县区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或权威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五) 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分别对市直、县区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考察。资格复审、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确认其真实性,并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本人档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