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
2.面试成绩以百分计算。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校本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电子信箱:rsc@hljucm.net
纪检电话:(0451)8219301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2、佳木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电子信箱:wlrskjms@163.com
纪检电话:(0454) 6103991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光华街39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