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指挥调度中心招录文职人员简章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资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1.面试分为计算机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计算机操作主要考察考生对计算机的了解和对计算机操作的熟悉程度;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普通话水平。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
3.面试地点:见报名网上通知。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八)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应聘人员于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如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满分100分。
体能测评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2月3日
体能测评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10%
(九)体检
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被录用人员经过技能培训后上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每年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五、文职人员岗位设置
主要从事总队指挥中心公路安全防控体系指挥调度、交通安全信息研判、24小时警情处置等工作。
举报电话:0471-6554883
网站咨询电话:0471-6601342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