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合肥庐江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庐江县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庐江县法院拟采取政府购买审判辅助服务方式面向社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庐江县法院拟采取政府购买审判辅助服务方式面向社
(八)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到单位报到,如3天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经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若单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招聘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拟聘人员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在聘期间,聘用人员待遇具体按庐办发[2013]51号文件规定执行,工资1500元/月,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所需费用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法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0305(县法院政治处)
0551-87312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