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宁波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8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浙江省气象局、宁波市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确定递补次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气象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气象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凡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29413
宁波市气象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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