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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2014-11-07 14:41:12事业单位127 收藏
  时间: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就业接待室217
  一、公安消防部队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

  (五)体格检查(2015年2月上旬)


  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常规检查,辅助检查项目为腹部B超、X线胸片、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尿液毒品、乙肝病毒、艾滋病毒、梅毒等。


  (六)面试(2015年4月)


  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评委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通过观察、提问、交谈、测试等方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确定政审人选。


  (七)政审考察(2015年5月)


  对确定的拟政审对象,由部队政审组深入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审和考察,全面掌握其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兴趣爱好、特长缺点以及家庭背景、身心健康等情况。


  (八)草签接收协议(2015年6月)


  拟接收人选确定后,学生本人在学校领取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现场统一签订。协议及补充条款签订后,总队政治部向相关高校开具调档函,注明调档期限及相关要求,由学生本人带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九)档案审查(2015年6月至7月)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立即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至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进行审查,并上报公安部复审。接收对象档案经公安部政治部复审合格后,确定参加入警培训人员。


  (十)身体复查(2015年8月)


  对确定参加入警培训人员,在公安部消防局通知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前一周,由总队政治部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予以淘汰;复查合格的,统一参加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的入警集中培训。


  五、现场确认要求


  甘肃省公安消防部队2015年接收入警大学生入伍报名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通过《接收地方大学生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


  2、《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度接收地方大学生基本情况审查及志愿申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简历;


  5、本人大学时期的成绩单(登录本人教务系统账号打印),学校教务处提供的不做参考;


  6、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7、统招证明(新生录取名册,可在学校档案室查询复印)。


  报名现场确认及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4号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621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电话:0931—8387146


  联系人:魏效征 单永磊


  QQ群号:398918876


  网址:http://61.178.109.46/hr


  附件:2015甘肃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学科及数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