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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录公告

2014-11-07 14:41:03事业单位41 收藏
  部队简介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广西边防总队)属武警部队序列,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保卫国家安全等光荣而神圣的职责。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部队有关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3、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联系地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南宁市望园路15号)


  联系人及电话:岑警官、0771-5728233


  邮 编:530022


  附件: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录接收专业。xlsx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