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哈尔滨学院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公告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为准,我单位对接收到的报名邮件不作回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一定要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表》须为word文档格式,表中必须按要求添加照片,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交,因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务必按时间要求报名,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附件:
1.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哈尔滨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报名表.doc
哈尔滨学院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