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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鹰潭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1-06 18:21:10事业单位239 收藏
  鹰潭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加强鹰潭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

  2、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主要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公文写作等知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考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4、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前和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专业岗位知识考试后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2014年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卫生专业岗位要求具备资格、资质的,须提供该卫生专业证书或网上打印该卫生专业成绩合格单;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按岗位要求的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毕业后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的事业单位岗位专业知识考试:

  1、卫生专业知识考试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要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试卷分为综合、临床、护理三个类别分别命题。

  2、卫生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分类:

  (1)医学综合类别卷:包括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制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应用药学、药物制剂、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实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等专业;

  (2)医学临床类别卷:包括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工程(技术)、放射医学、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保健、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超声诊断学、针灸推拿学、精神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

  (3)医学护理类别卷: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专业。

  3、报考卫生系统非卫生专业岗位者参加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和面试。

  4、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需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公共类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之和;卫生专业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之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或专业知识考试高分者。

  2、体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公共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天未报到,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一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三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违规名单在人事考试网公布,三年内禁止参加鹰潭市各类人事录(聘)用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