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惠民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
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办理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到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派遣手续,开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凭介绍信办理报到手续。未明确具体单位的岗位,按照程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到聘用单位报到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8197098
监督电话:惠民县监察局 0543-5320218
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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