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A类岗位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B类岗位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和公示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4年12月上旬,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
六、面试、形式、成绩计算和公示
1、面试时间: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匹配能力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其中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80818。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0711、68750709
附:
1、2014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3、报名登记表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