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林场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备注:学历、从(执)业资格的取得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11月6 日至 11月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林场办事处(海曙区环城西路沁园街52号),电话:0574-87221339,手机:13967806362,联系人:朱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林业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持有会计从(执)业资格、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林业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由宁波市林场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6、报考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林业网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此次笔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性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 29 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有关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林业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2)面试
此次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和专业知识,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面试资料:2014年宁波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林业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林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6175
宁波市林场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