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宣城市直事业单位选聘6人计划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明)材料:
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垂直管理单位需市级主管部门同意。本市在编在岗教师报考的,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等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市人社局网站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七)面试
(1)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面试费70元/人。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为确保选聘质量,当某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核。
(八)考核
根据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数,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综合知识》中的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考核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核工作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健康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核结束时,考核组要如实写出考核报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九)公示
选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crs.gov.cn)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发放选聘通知书。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所选聘岗位重新定岗,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信息发布、监督电话
(一)信息发布: 2014年下半年宣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请查阅: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crs.gov.cn) 、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xcpta.gov.cn)和所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二)监督电话: 0563-3019447
(三)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563-3026400
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务咨询)0563-3036887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见选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选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应按有关规定回避。发现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选聘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任职和参加全市公开选聘;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违纪责任。
1、在笔试、面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选聘过程中,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形式对市直选聘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面试评委、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其他竞选者或他人的。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参考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有关考试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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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下半年宣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选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宣城市人社局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