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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简章

2014-10-29 19:25:47事业单位245 收藏
  2014年青岛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9日讯为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区(市)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七)协议签订。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额确定全科医师拟培训学员名单。各区(市)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负责向社会公示全科医师拟培训学员人选,公示期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区(市)卫生(计生)局、乡镇卫生院、培训学员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签订为期3年的培训协议书。同时,区(市)人社局、区(市)卫生(计生)局、乡镇卫生院与培训学员签订就业意向书。区(市)卫生(计生)局、区(市)人社局按照《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卫人字[2010]26号)规定发放招募通知书。

  四、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优惠政策及待遇

  按青卫发[2012]2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qdphb.gov.cn)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wsrc.cn)公布,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信息在各区(市)网站公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网上报考技术支持电话:0532-82892016

  监督电话:0532-85912523

  各区市咨询电话和公布网站详见计划表(附件1)。

  附件: 1、青岛市2014年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招聘计划表

  2、关于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