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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2014-10-29 19:16:47事业单位70 收藏
  2014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


  (4)符合上述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于2014年11月15--11月17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2014年11月17日下午,入闱面试的考生到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40元。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面试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面试方式: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按照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有放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为: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考生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地点为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测评科目: 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3、测评标准: 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


  4、公布成绩: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评成绩。体检测评通过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调剂。


  (七)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于2014年12月10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档案在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留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克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检(监察)部门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政策,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回避政策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举报电话:0908—4222009(克州监察局)


  0908-4262088(克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


  报名联系人:任永忠 报名联系电话:18997696643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克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表。xls


  2、2014年克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报名表。xls


  3、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doc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