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菏泽单县卫生系统招聘简章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2014年11月27日-12月12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报名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有关材料进行考核。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对报考人员因主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入体检、考核。
(三)公示:2014年12月15日-12月23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人社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省外高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根据鲁人办发〔2007〕163号文件,到省、市办理有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七、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2014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考的具体工作。在整个招考工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公开,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严肃纪律
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考过程进行监控,彻底杜绝舞弊徇私现象。考生信息、试题命制、考试过程以及成绩汇总、公示、考场监督、体检等所有环节,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人社局 15764026779
卫生局 0530-4664828
监督电话:15865108628 0530-4395980
请报名人员认真准确填写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存根(在同一张纸)上面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报考岗位,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时将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存根和所需证件一并上交。
附件:1、2014单县卫生院招考计划及职位;
2、报名登记表;
3、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