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平阳县住建局招聘编外公告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北港地区(水头镇、萧江镇、腾蛟镇、山门镇、南雁镇、顺溪镇、青街乡),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住建工作,身体健康。窗口受理人员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反应敏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10月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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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住建局政工科,联系电话:58191716;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按要求填写《县住建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5、报名资格审查后,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将取消招聘。
6、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录用。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自愿报名,经笔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人数2:1比例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聘用前公示3天;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笔试内容
规划审批辅助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建筑工程的专业知识,房屋登记窗口岗位、综合辅助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所需文化知识。
六、其他事项
1、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