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范围。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高层次岗位应聘人员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高层次岗位应聘人员则采取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对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职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工作有关信息、通知、公示等在青岛市技师学院(http://www.qdtc.sd.cn)上予以公布。有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监督电话:81725366 咨询电话:81725131
(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附:
1.201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