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梧州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考试招聘公告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题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应遵守面试的有关规定,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试总成绩确定及公示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确定后,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着实事求是原则,采取现场考核、调档考核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表现,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确定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前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联系电话:0774-20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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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xls
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梧州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