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石门县事业单位招聘27人方案(第一批次)
八、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2、综合成绩
①1-7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8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
③9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20%+现场即兴表演成绩×20%
④10-11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现场操作考核×60%
3、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等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一、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其中8号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十二、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由县人社局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文凭、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监督
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五、信息发布
1、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石门政府网、石门新闻网、石门人事人才网发布。
2、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相关网站,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131(县委组织部)
0736-5329855(县人社局计划股)
0736-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举报电话:0736-5338076(县纪委纠风室)
附件1: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第一批次)
报名入口:
http://shiye.skight.com/District/0726/GuestExams.do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