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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金坛事业单位招聘75人简章

2014-10-21 22:47:43事业单位208 收藏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

  地点:金坛市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金胜东路99号)。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②所有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 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审批完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900792,68900789

  考务咨询电话:(0519)8282392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2074

  十、本简章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