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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渝北区考核招聘电视播音主持简章

2014-10-17 18:26:49事业单位109 收藏
  渝北区2014年考核招聘电视播音主持简章

  为选拔优秀电视播音主持,提升渝北电视台形象,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且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招聘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渝北区2014年考核招聘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一览表

  2.渝北区2014年考核招聘电视播音主持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