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精神,遵循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精神,遵循
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中001岗位还需参加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
(1)001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50分,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为50分;
(2)002、003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3)004、005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4、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三)综合成绩:
001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70%,其中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002、003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004、005职位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
以上岗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广州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一次复检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gzfd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主管单位在报请广州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空缺职数和受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它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务要求、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九、招聘工作的领导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按照广州市相关政策,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人事、纪检、工会及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的组织等)。
2、成立面试考官小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事、业务专家等组成。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对试题的管理,严格按照密件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包括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
3、试卷的评审严格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743070、8174307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8174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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