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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招考雇员工作方案公告

2014-10-09 18:49:28事业单位58 收藏
  2014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招考雇员工作方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9日讯为适应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需要,促进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业务开展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考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雇用资格:

  1、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

  7、经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雇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及雇用审批

  1、经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雇用人员,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雇用的,由雇员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雇员签订《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雇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雇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雇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关系。试用期间雇员工资约2800元/月,雇员受雇期间的待遇略高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标准。

  十、纪律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雇用纪律的,一律取消雇用资格。

  雇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853—3416706

  举报监督电话:0853—3416226

  十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招考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单位或招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方案由招考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岗位一览表(20140928).xls

 

  附件2:2014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xls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