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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4-10-08 20:42:42事业单位132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水上应急救助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试用期(见习期)结束办理转正聘用手续时需提供非农户口证明。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578-20912202091237

  举报受理单位:丽水市纪委(监察局)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86260578-2098610

  举报网址:www.lsjw.gov.cn(绿谷廉政网)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丽水市直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计划.xls

  2、201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 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说明书.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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