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于2014年10月21日中午12:00前,将通过审格初审的考生报名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2014年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报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8:00至31日下午6:00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专业知识,分值均为100分。
2、时间:2014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3、地点: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张家界市技工学校酒店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食品雕刻实习指导教师、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和单片机实习指导教师4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3:1比例的(张家界市技工学校达不到5:1),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符合国家、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时间截止2014年10月31日),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同时符合几个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照最高一项条件加分。考生应当在2014年11月5日下午6:00前将相关部门核准的加分原件(附件5)报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管理岗位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采取技能操作方式。对少数条件不成熟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也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3日提前告知考生。
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全程封闭命题;面试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方案须报经市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实施。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40%〔张家界市技工学校4个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且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2014年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附件6)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7),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党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报市人社局批准,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