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朔州市残联招聘公告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在应聘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本人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3、缴纳考试费用、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请于2014年10月3日9:00---8日18:00前往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每人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0月11日----10月15日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考岗位7的考生,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10月8日由朔州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应聘者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上机考试和面试。其中上机考试满分为40分,面试满分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
1、上机考试
(1)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地点: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4)成绩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3)资格复审名单确定:根据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达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复审时,应聘者应提供:
<1>《朔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朔州人事考试网站上发布,应聘者可届时登录查询。
3、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依据报考岗位性质,实行专业现场测试与操作。
(4)成绩确定及公布: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用。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按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待遇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朔州市残联、人力资源派遣机构、聘用人员分别以书面形式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义务等事项。人力资源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统一派遣其到朔州市残联报到,市残联安排聘用人员到指定机构工作。
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金及人力资源派遣机构的服务管理费用、人事档案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审核,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程序列入预算。
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人才代理,聘期内不得调动提档,违约者将支付违约金及全部培训费用。
待遇:试用期内享受政府购买基层服务人员相关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执行工资标准,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由所服务单位依工作岗位性质发放相应补贴补助。
试用期满后在享受政府购买基层服务人员相关待遇的基础上由所服务机构根据业务考核办法评定相应级别,享受所服务机构补贴工资。实际工资不低于同一地区同一级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依照所服务单位具体规定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招聘纪律,应聘者所提供证件、证明及报名信息不实的、考试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49-2288566
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9月28日
附: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