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沈阳皇姑区招聘专才教师及专才雇员简章
B、专才雇员考试采取初审和复审相结合的方式
1、成立专才雇员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组成。
2、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就考生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报名情况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最终确定复审人员名单。
专才雇员初审相关结果,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将在“沈阳皇姑区政府网”(www.syhg.gov.cn)及“皇姑教育局政务网”(www.hg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网上通知,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审: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答辩形式。
1)专业技能考核:根据所报考专业,对考生进行相关学科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不超过8分钟。
2)答辩:以成长背景、学科业绩、教育教学思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为主,不超过4分钟。
3、专才雇员复审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沈阳皇姑区政府网”(www.syhg.gov.cn)及“皇姑教育局政务网”(www.hgedu.cn)公布。
(三)体检
区里统一组织拟录用的专才教师及专才雇员进行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其所缺空额,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沈阳皇姑区政府网”(www.syhg.gov.cn)及“皇姑教育局政务网”(www.hgedu.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的专才教师及专才雇员在“沈阳皇姑区政府网”(www.syhg.gov.cn)及“皇姑教育局政务网”(www.hgedu.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录用的专才教师及专才雇员由区教育局按照本系统各单位教师岗位数额的空余及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具体岗位,不服从安排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局依据各单位岗位数额及需求的变化随时调整合同聘用制教师的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学年为单位)。
合同签订实行委托派遣制,聘用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与招聘个人签订用工合同。日常工作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他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五、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