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株洲市攸县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
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公众信息网及县人事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经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后,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教育局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人员登记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
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 24223731
县监察局 24222449
县人社局 24327826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八、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2014年攸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 县 教 育 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