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2014年9月面向社会招聘6名编外简章
有工作经验者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持有相应岗位的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者,请提供相关证书。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内容、分值及所占比例见下表:
岗位编号 | 笔试内容及比例 | |
01,02,03 | 行政能力测试 (占卷面分的30%) | 相关岗位专业知识:01岗位,熟悉金属材料、电站锅炉或能效测试等相关知识;02岗位,熟悉金属材料、金相分析、材料力学等相关知识;03岗位熟悉材料力学、电机电器、电子电路等相关知识(各占卷面分的70%) |
经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后,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须通过笔试,依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学位)经资格审查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则为总成绩;但当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应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考官由主管机关、用人单位和外聘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若实际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则不得低于70分。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以及面试后按总成绩排名拟将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均在市质监局网站公示7天。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