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和晋城爱物学校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6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按学校分学科上网公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评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专业技能测评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将四证缩印至一张A4纸上,可正反)以及个人学生档案等证件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测评内容:
(1)初中教师以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小学教师以小学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市中专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和无统编教材岗位人员,以学校所设岗位提供的教材为准;
专业课教师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实习指导教师按所报岗位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述课和实践操作。备课1小时,述课、实践操作共2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评考官异地聘请,现场全程录像。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八、体检与考核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报考特殊专业和研究生岗位人员,考入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够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将终止聘用关系。
爱物学校属于新建校,为使学校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对该校拟聘用专业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将和市直学校部分教师进行合理调配,拟聘用的专业人才必须服从调配。
十、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拟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晋城市教育局网站(www.jcedu.sx.cn)。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专业技能测评时间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6—2199482;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356—2066119;
市纪检监察局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0356—2199409;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356—2066125。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