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四、有关政策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清原县人保局:024—53022080
清原县教育局:024—53023385
清原县卫生局:024—53023119
监督电话:清原县监察局:024—530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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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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