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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苏尼特左旗中学教师招聘方案

2014-09-19 18:54:36事业单位115 收藏
  2014年内蒙古苏尼特左旗中学教师招聘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19日讯为进一步加快我旗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充实中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及时补充紧缺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下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岗位聘用人数与考生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进入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同一岗位拟面试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人选,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

  根据报考岗位专业科目,采取模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进入备课室后给定模拟讲课内容,备课时间为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考官现场打分。

  3、除汉语文教师岗位外,报考蒙语授课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考生发音是否为标准蒙古语音和符合教学要求由面试环节评委会确定。除英语教师岗位外,报考汉语授课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进行面试;考生面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结束后次日,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布考生总成绩。

  3、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到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生要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或委托考生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并列者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十、公示

  (一)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相应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与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用人单位可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增加附加条款,提出具体要求。聘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一式四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及当事人各执一份,一份随招聘报名登记表、考核材料等有关资料形成个人档案。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分为2个聘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参加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需要续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续聘。续订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如合同到期不需要续聘的,终止聘用关系,并不再享受工资及相关待遇。

  对虽已通过体检、考察,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如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考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各类招聘考试等处理。

  (二)考生及其他人员有权对本次招聘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检举和申诉。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tzq.gov.cn/)、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ntzq.gov.cn/)。

  2、考生由于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通知而贻误应聘时机,后果自负。

  咨 询 电 话 :0479-2521088(人社局)

  监 督 电 话 :0479-2522500(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