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7号)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jledu.gov.cn/)、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jlfda.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5321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2761607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7号).xls
附件2:201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7号).xls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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