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合同制消防简章
1、笔试对象:报考战斗员、通讯员、驾驶员的考生。
2、笔试内容:《消防法》知识以及消防救助常识。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4、笔试加分:考生是退伍军人、持A2照的驾驶员或在各类消防部队(站)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不累计加分)。笔试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环节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报名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从事过消防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原服役公安消防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有A2驾照的人员需提供驾照原件和复印件。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通过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xjzd.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公布。缺考或为零分的,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报考战斗员、通讯员、驾驶员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考炊事员的考生 ,按照从事厨师时间和厨师证等级,确定3-5名人员作为进入实际操作测试环节。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0月23日-10月24日,每天上班时间,在昌吉市北京南路11号五楼准东开发区昌吉服务处办公室;
3、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毕业证(炊事员岗位除外)、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炊事员岗位除外)、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炊事员岗位),厨师等级证(炊事员岗位)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审查要求:由负责招聘接待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的人员由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部门对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复核验证,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经初审、复核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5、发放面试(操作测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炊事员岗位的,领取实际操作测试通知书)。
6、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
通过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xjzd.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五)实际操作测试
1、测试对象:报考炊事员的考生;
2、地点和时间:准东开发区职工食堂,具体由开发区组织部进行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报名人员实际操作测试完成后,实操结果当场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战斗员、通讯员、驾驶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和“面试通知书”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汉语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通过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xjzd.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站统一公布。
(七)体检
1、体检通知书的发放
报考战斗员、通讯员和驾驶员岗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报考炊事员的考生,根据实际操作测试结果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1名。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要求
考生须严格按照体检通知书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另选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炊事员按实际操作测试结果)依次递补。
(八)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xjzd.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九)聘用
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试用、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十)岗前培训
准东开发区管委会与州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 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准东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开发区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二)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开发区网站(www.xjzd.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开发区网站(www.xjzd.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