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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补充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招聘简章

2014-09-15 15:44:27事业单位92 收藏
   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
补充非在编人员
(社区网格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嘉莲街道办事处或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及聘用结果由嘉莲街道办事处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社区网格员每月实发工资约为2500元,并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及养老、失业、医保金等。具体待遇依文件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4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

  5.其他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9月2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9年9月2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人员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的,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人员岗位。

  (十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食宿自理。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十四)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监察局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

  本招聘简章由嘉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

  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