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鹤壁鹤山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和教师公告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统一分配,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工作需要,新招聘教师一律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信息发布
鹤山区政府网(www.hbhsq.gov.cn)和鹤山区教育信息网(www.hbhsqedu.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址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鹤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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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