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东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东港区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东港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http:///shandong/)现就有关东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事项公告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招聘职位依总成绩高低依次自行选择招聘单位,由区人社局派遣。凡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分专业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由区编办根据招聘单位编制空缺情况逐步落实编制,办理转正手续,其他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港区卫生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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