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2014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9月12日讯根据《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实施细则》(镇卫行[2010]76号)和《宁波市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实行统筹招考、统一分配,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公布具体录用单位,如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员,必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
三、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
四、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0574-86655005;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人事科0574-86299302;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人事科0574-86282726;宁波市镇海区炼化医院人事科0574-86362013;宁波市镇海区疾控中心办公室0574-86272772;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574-86252142、86291069
举报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0574-86290194,宁波市镇海区监察局12388。
附:1、2014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3、单位工作证明
宁波市镇海 区 卫 生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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