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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9-11 21:11:02事业单位130 收藏
  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

  2.截止9月18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9月20日17: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9月21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卫生计生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9月16日9:00至9月22日17: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需填写《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9月22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卫生计生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分为A、B两类,均实行闭卷考试。A类为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B类为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卫生和计生系统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卫生和计生系统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