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赤峰事业单位招聘144人简章
交费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8、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到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9、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到赤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符合以上减免考务费政策的人员如不愿办理减免手续,可直接网上缴费。
10、报考赤峰广播电视台电视汉语播音主持人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前先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见计划职位表),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于9月29日进行,专业测试地点见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笔试
1、应聘人员务于2014年10月6日9:00至10月10日17:00时,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
4、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4。
5、笔试时间:
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7、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务于2014年9月20日——9月23日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8、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9、公布笔试成绩
10月15日9 :00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
10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 ,没有人工登分 、核分过程 ,除违纪 、零分等特殊情况 ,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
( 四 ) 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 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视其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 ) 。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 报名登记表 》、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因笔试与面试时间相距很近,特提醒考生在参加笔试时就带全上述材料。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报考赤峰市药品检验所和赤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报考赤峰市委党校、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应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结构化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和面试试场,实行封闭,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准备工作就绪后,由纪检监察人员拆封面试试题交给主考官,由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回答。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参加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讲课)成绩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