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滁州全椒县公安机关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公告
七、体检、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公告结束无异议,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2.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体检人员需按体检项目据实自行交纳体检费。
5.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两次)。
招聘单位或者被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仅限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保安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保安服务公司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上岗试用。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试用期满,由保安服务公司和聘用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档案由聘用单位管理。
参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需到聘用单位报到,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在同岗位合成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两次)。
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由保安服务公司和聘用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保安服务公司和聘用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5031775,5039258,5034734)。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聘用公告将用纸质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张贴,并在县政府网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聘用程序中需公告的其他内容一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形式发布公告、公示。
十、待遇
正式聘用后,专职计算机专业技术治安辅助人员月工资1400元+特殊岗位津补贴,总计不低于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他岗位治安辅助人员月工资14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规定发放工作所需服装、装备;按规定发放工龄补贴和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本公告由全椒县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全椒县招聘专职治安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0日